星期六, 1月 19, 2013 1 Comment 佔原創者便宜? 文創, 拷貝, 創作, 創意, 複製 不想花大錢請原創作人設計 只想用花少許的費用找人仿製原創人的創意 不想花錢買原版圖庫 而是提供空白光碟片給有圖庫來源的朋友拷貝原版圖庫 如果連尊重創作都不懂 有什麼資格稱自己為『行銷設計』者? 有什麼資格說自己是『創意』? 上一則:我愛夏天 下一則:大稻埕碼頭夜景 以電子郵件傳送這篇文章BlogThis!分享至 Twitter分享至 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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